合肥盛邦电器有限公司热交换器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12月16日,合肥盛邦电器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热交换器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合肥盛邦电器有限公司热交换器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合肥盛邦电器有限公司热交换器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龙潭路2556号合肥市天龙羽绒制品有限公司3#厂房、4#厂房和5#厂房,为技术改造项目。
现有项目主要从事热交换器、回气管、钣金件、制冷机组的生产,年产840万台热交换器、550万台回气管、5000万套钣金件、30万台制冷机组。
本次技改项目对生产热交换器的主要关口工艺进行技术升级改造,热交换器产能提高,其余产能不变。目前实际具有年产940万台热交换器、550万台回气管、5000万套钣金件、30万台制冷机组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4年委托合肥驰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合肥盛邦电器有限公司热交换器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10月24日经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建审〔2024〕11069号)。
本公司排污许可为登记管理,登记变更日期为2024年11月6日。登记回执详见附件,登记编号为:91340100325429921M001W。
(三)投资情况
本次验收项目实际总投资为6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8万元,占总投资的1.3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热交换器产线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对比,发生如下变动。
原环评中铜管铝翅片蒸发器的清洗工序使用到乙醇。实际铜管铝翅片蒸发器生产线取消乙醇清洗工序。生产工艺和原辅料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所述,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手续),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次技改验收废水主要为检漏用水、清洗废水。全厂职工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清洗废水、检漏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预处理后,汇同冷却循环废水一起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丙子河。化粪池、污水处理站、雨污水管网依托厂区现有。
(二)废气
本次验收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乙醇挥发废气、封闭液挥发废气、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
3#厂房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器(TA001)(依托现有)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依托现有)排放。
5#厂房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依托现有)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5#厂房封闭液挥发废气、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依托现有)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依托现有)排放。
4#厂房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器(TA003)(依托现有)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依托现有)排放。
清洗烘干线进出口处上方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收集废气,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依托现有)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4)(依托现有)排放。
5#厂房乙醇挥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本次新增)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本次新增)排放。
(三)噪声
本次验收噪声主要是推胀机、扩口机、下料机、切口机、空压机、冲床、折弯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声级值为70~85dB(A)。通过采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四)固体废物
本次验收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废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在厂区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
废矿物油、废活性炭、污泥、废化学品包装桶(废水性镀膜漆瓶、废清洗剂桶、废矿物油桶)、废乙醇、废含油抹布手套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库中,定期送至合肥创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处置。危废库位于5#厂房外西侧,建筑面积为20m2。地面已做防腐防渗处理,设置防泄漏托盘。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总排口处pH值日均浓度范围为7.3~7.4(无量纲);COD日均浓度分别为118.25mg/L、130.5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61.1mg/L、65.99mg/L;SS日均浓度分别为27.5mg/L、31.25mg/L;氨氮日均浓度分别为14.45mg/L、14.35mg/L;石油类日均浓度均<0.06mg/L,均满足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
DA001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7mg/m3、6.84×10-3kg/h,DA002排气筒出口外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76mg/m3、6.98×10-3kg/h,DA003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2mg/m3、1.117×10-2kg/h,DA004排气筒出口外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61mg/m3、1.21×10-2kg/h,DA005排气筒出口外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29mg/m3、1.70×10-2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A002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3mg/m3、6.15×10-3kg/h,DA004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6mg/m3、1.25×10-2kg/h,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未检出,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文)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86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79mg/m3,二氧化硫最大浓度为0.017mg/m3,氮氧化物最大浓度为0.01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二氧化硫≦0.4mg/m3、氮氧化物≦0.12mg/m3)。
蒸发器车间门外1m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9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6mg/m3)。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64.3dB(A),夜间最大值为54.6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五、验收结论
本次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总体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六、后续要求
企业应加强对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保障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七、验收人员信息
合肥盛邦电器有限公司